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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9 | 李矛的个性与国际友人的普遍性

    李矛说了,我很爱国。没必要怀疑李矛同志的诚信。性善也好,性恶也好,性如白板一块也好,没有人会无缘不故地不爱自己的祖国的——祖国是个虚实结合的概念,无冤,亦无仇,如果某个人的行为上升到不爱国主义的高度,应该有原因。

    当今这个被称为地球村的年头,更改国籍是家常便饭,更别说换个国家找份工作。都说中国封闭,现在的北京大街上遍地都是老外,海淀区的很多公司里随便就可以碰到个肤色不同的同事,这不稀奇。就单单说体育吧,北京奥运会来临之际,各支国家队里雇佣的国外教练恐怕有好几十,杜伊科维奇、伊丽莎白、尤纳斯、马赫、鲍埃尔、金昶伯、约瑟夫、村井雅代,耳熟能详的一大堆,还没提之前的那些英雄式人物呢,其中,包括带领中国男足创造了奇迹的米卢蒂诺维奇和带领中国皮划艇队实现了历史突破的马克。在我看来,他们来中国无非是找一项工作,非常简单,如果非要说人生理想之类的大条条,我想,无非也就是体育领域之内的,没有特殊原因,断不会有憎恨自己祖国这样的离奇事发生。

    一句话,这个年代的国际友人不再是白求恩,而只是商业合同而已。取得了成功,就理所当然地享受英雄待遇和商业赞助以及工资奖金;失败了,留给中国体育迷和中国体育界一些遗憾,工资和奖金照拿,多点落寞,少点赞助,顺带让恭请他们来执教的领导们有点难堪。

    想通了这个道理,我们就能理解那些到海外发展的中国人,包括教练,也包括运动员。无非就是工作嘛。

    李矛同志强调他爱国的同时还补一句,我报国无门;乒羽中心随后的回应是,不可能让李矛回国家队。两句话,原因就揭示得很透彻——国内没工作机会,我就到国外去找嘛。这跟所有出国打洋工的人一样,也跟所有来中国执教的洋教练一样,没本质上的区别。在李矛之前,这样的例子也不少,郎平,成堆的海外乒球教练、体操教练、跳水教练,当然,也包括何智丽这样的极端,以及近期被炒的唐娜,还有跑到香港的王晨和周蜜,……,太多了,数不过来。不管他们与中国军团之间发生了什么恩怨,我总以为,每个同胞都应该抱定理解的态度底线:既然国内没我什么事儿,总不能限制我去国外去挣点养老费吧。

    问题是,如果面对自己的祖国呢?彼时,中国的体育迷和体育界却总是难以理解。比如说,郎平当初总是要声称美国女排不会威胁中国女排,不管这话是否言不由衷,但依我看却完全不必:拿了别人的工资,何必谦虚呢,如果真的让之前奇烂无比的美国女排在奥运会上击败了之前强大无比的中国女排,才叫中国人的骄傲呢。有人持不同意见吗?如果你有,那么,一旦中国男篮击败了立陶宛男篮、中国女曲击败了韩国女曲、中国剑手击败了法国剑手,……呢?那时候,难道你还会说在中国工作的洋教练是他们祖国的耻辱,是叛徒?如是,只能说,这是一个时代的耻辱或一个特定国家的耻辱。

    再回头看李矛有点跟林丹这事儿,以及何智丽·小山智丽的哟西哟西、唐娜·唐汭序的太极旗。想赢中国,肯定没有罪,否则,那才叫缺乏职业道德呢。而李矛和何智丽之所以闹出这样的结局,倒是跟于芬有点类似,区别只是,于芬没有出国执教才没有背上骂名。如此看,系列事件的本质就显现出来了:出国前,祖国给了他们什么?不说谁都知道或者猜测得出,总会跟龌龊、矛盾之类的词儿有关吧,否则,也不会本来应该像郎平一样享受英雄、国际友人、白求恩、体育大使等美名的他们,落到不被部分同胞理解甚至被谩骂的境地。林丹冒出一句——李矛把自己卖给韩国——是可能理解的,毕竟,军人出身,体制内一番风顺地成长嘛。不过,如此上纲上线的让我们尴尬,甚至比李矛与林丹的争吵更让我们尴尬。卖,也可以理解为找份工作,何耻吗,又何必夸大其词地上纲上线呢?

    顺便问一个问题。现在的大毕业学生,为什么绝大多数不热爱自己的母校呢?答案是:母校与母校是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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